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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2-1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5号),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名额
普通新兴特色专业:各学院限报1个,已立项为省“十二五”优势专业的不重复申报。
国际化专业:各学院限报1个,已立项为省“十二五”优势专业的可酌情申报。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群建设的意见》(附件2)。优先考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的优势、特色专业。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各学院请于2月28日前将《浙江省高等学校新兴特色专业(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上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行政楼110室),电子材料发送至419684187@qq.com。教务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评选,择优推荐。
联系人:祝晓瑜;联系电话:8821826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群建设的意见
教务处
2014年2月18日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群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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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际化专业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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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群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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