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面向高中生开设大学先修课程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12-11-05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参与全日制普通高中选修课建设,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发开设大学先修课程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学先修课程的开发应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利用我校自身教育教学优势,尤其是特殊优势,主动与普通高中建设对接,努力开发开设具有层次性、梯度化、特色化和多样化的先修课程。

教务处
2012年11月1日

附件1:转发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面向高中生开设大学先修课程的意见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