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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16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学校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师范生招生方式、培养制度创新、协同培养改革和教师教育工作者队伍等项目完成情况,以及保障措施的落实和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请相关单位(附件3)将以下材料于2017年6月16日之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望院A209室),电子文档发haixia@zisu.edu.cn。
1.基地建设自查报告;
2.各项目总结;
3.各项目《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结题表》(附件2);
4.其他支撑材料等。
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成立项目验收工作组,进校开展验收工作,重点对学校提供的资料、数据及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检查,并给出验收结论,时间安排在2017年9月至11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联系人:郑海霞 联系电话:88213051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结题表
3. 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子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17年5月9日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结题表
附件3:
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子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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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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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外国语学院2017年上半年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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