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刘 天 时间:2022-07-26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以名师大家打造浙派精品教材为宗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推荐申报:

1.国家级一流专业配套教材;

2.国家级一流课程配套教材

3.名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大家(包括院士、文科资深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教育部长江计划特聘教授或相当层次的高水平人才)编写的教材。

本次立项拟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领域开展,结合“四新”建设的内涵与要求,确定选题范围。具体选题范围详见省里文件通知(附件4),可重点关注文件中(二、立项范围中的(四)新文科)的内容。

二、 教材编写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明确以下要求:

1.政治导向要求。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价值导向要求。教材内容要求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把课程思政融入教材编写中。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浙江特色,要出思想理论、树理想信念、涵人文精神、养家国情怀,坚持培根铸魂,培养坚定文化自信、厚植家国情怀、具有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

3.知识体系要求。教材建设必须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编写应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知识体系必须体现科学性、权威性、前沿性。

4.编写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主编(第一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原则上要求长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具有教材编写经验。教材主编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申报学校以及出国一年以上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5.出版形式要求。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将技术变革、教学手段方法创新及时应用到教材编写中,在纸质书中嵌入二维码呈现课件、习题、慕课、微课等数字资源。鼓励其他形态的教材创新,探索新的教材运用方式及出版模式。

   三、推荐申报与评选立项

(一)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我校共有9项推荐名额。其中,名师、大家领衔申报教材建设项目,在上述计划外单列,不占学校分配名额。有条件的教材可通过省教指委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可联系相关教指委。

(二)教材经学校推荐后,将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分批次发文公布。

(三)本次立项建设的“四新”教材项目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前出版。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字样和Logo(文件另发)。

(四)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按整体申报,算一个品种。

(五)获得推荐的教材,学校将组织入选的教材团队登录浙江省高校教材网http://118.178.225.61/,完成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寄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递交

1. 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递交《附件1:项目推荐申报表》(须签字)(一式3份)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各学院(部)上交《附件2:项目审查意见书》(须学院签字盖章)(一式1份)和《附件3: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多所高校联合编写的教材,各参编高校《项目审查意见书》由第一主编所在学院统一收集提交。

(2)电子材料:以上纸质材料须同时提交签字盖章电子版(PDF版本),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姓名-教材名称”

2. 材料审核

请各学院(部)在材料报送前做好项目的审核工作。各学院(部)须对每本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主编及参编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确保教材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上报学校。

3.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汇总以上材料于9月19日(周一)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刘天处(厚德楼209室),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双肩挑领导申报材料报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及上交。电子材料使用钉钉报送。

教务处联系人:刘 天  联系方式:88213051



教务处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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