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刘 天 时间:2023-03-13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与“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2023年度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研究选题指南》(附件5)中选题,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选报指南“综合类”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重点课题。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要求

(1)本次发布专项课题的立项,要以超星集团研发的智慧教育相关系统为研究对象,或以超星智慧教育系统应用为研究平台。申报人可根据《“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研究选题指南》(附件6)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2)专项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均有经费资助。

(3)专项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组织安排

1.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实施,各分会、各高校和超星集团协同组织落实

(1)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办法:各高校和各分会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秘书处限额推荐,我校限报3项。

(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办法:各高校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秘书处限额推荐,我校限报2项。

2.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50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3.“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会同超星集团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选出重点课题20项,每项资助20000元;一般课题40项,每项资助10000元,在课题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由超星集团直接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

4.如超过申报限额,我校将组织校内评审。

四、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含专项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科研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五、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采用线上申请。项目申报通过学校“教务处教师项目管理平台”(http://zisu.kypt.chaoxing.com/)完成,主要分为两步:

(1)个人申报:申报教师在系统内进行申报,按时提交《立项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立项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姓名-课题名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7)

(2)学院(部)审核:4月7日前,学院管理人员(教学秘书和教学副院长)使用“项目评审”模块进行审核推荐。

2.除系统申报外,各学院(部)须同时上交纸质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1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章版)一式1份。纸质材料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包装整洁。

以上纸质材料由课题申报者所在学院(部)汇总后,于4月7日(周五)前统一将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厚德楼209室)。

联系人:刘 天 联系方式:88213051



教务处

2023年3月13日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