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6-01-23 点击数:

各学院(部):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反应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建设与改革,加强教育教学成果的总结与凝练,着力培育一批对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有重要引领和显著支撑作用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助推新一轮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总体目标: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具体目标:利用4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奖项目,为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的基础,争取新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有新突破。

二、建设要求

结合高等教育改革热点难点和学校教育教学的特色与优势,反映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未来高等教育改革方向。

突出问题导向,从行业发展、国家需求和学校特色的角度思考教学改革的切入点,鼓励加强顶层设计。

以协同创新为引领,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统筹规划、整体组织、整合申报,加强与政府、企业、行业、科研院所以及其他高校的合作,培育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性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三、培育数量与建设周期

原则上,各学院择优上报1-2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合作申报。学校拟择优遴选3个重点项目,若干个一般项目进行培育,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项目实行“先建设、后立项”,建设周期为4年,进行阶段性考核验收。

四、培育选题

各学院(部)应立足我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办学特色,在突出教学特色和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围绕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

重点培育项目选题采用“学院规划申报+学校统筹”的思路,各学院结合教学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础提出拟培育选题,在此基础上学校统筹确定重点培育项目。

五、申报要求

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含第一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已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各学院(部)须严把推荐质量。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扎实做好推荐对象、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突出工作实绩和贡献。

六、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填报《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于3月1日前统一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厚德楼209室),电子材料使用钉钉报送,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88213051

七、其 他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成立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工作组,组建高水平的项目团队,细化培育任务与分阶段指标,全面做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教务处

2026年1月23日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