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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09届毕业生学历注册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10-13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学历注册相关规定:毕业生须统一拍摄电子照片,并在网上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注册学历。全省高校2009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的安排,我院2006级高职生1123人统一在2008年10月23日下午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为保证本次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希各学院、各部门合理安排其他工作,避免冲突,确保所有毕业生按时到场按顺序拍摄。各学院办公室须做好毕业生的信息核对工作,督促每一位毕业生准时参加拍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拍摄准备:
由各学院组织学生仔细核对《浙江教育学院09届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表》中所有信息,重点是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在10月21前将核对后的表格反馈教务处。凡”姓名”、“身份证号码”更正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拍摄时间:2008年10月23日下午1:00——5:00。
3.拍摄地点:校本部学生食堂三楼工会活动室。
4.拍摄顺序:拍摄分A、B两组同时进行,各组按《浙江教育学院09届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表》所列序号依次进场拍摄。
5.拍摄步骤:
1)学院根据《2009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安排表》所列时间提前15分钟组织学生到校学生食堂三楼整队;
2)学生进入拍摄室领取“拍摄号”,凡信息修改过的同学需再次确认个人信息;
3)填写《全国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学生名单》,接受拍摄。
6.注意事项:
1) 为保证拍摄效果,学生不能穿黄色服装;
2) 拍摄期间各学院应安排辅导员在现场协调;
3) 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拍摄者,向辅导员请假后可在下午4:30后补拍。当天不能参加拍摄者,学校不再安排拍摄,由个人联系新华社参加散拍。
附件:《2009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安排表》
浙江教育学院教务处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1:
关于做好09届毕业生学历注册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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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届毕业生成绩核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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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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