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冬季结业换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2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普通生学籍管理规定,结业学生规定年限内经返校考试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浙外院〔201499号)第六条:结业后1年内经过返校考试而换发毕业证书者,符合第三条第(二)至(三)项规定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请对照文件要求上报本学期结业换毕业及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材料,截止日期2023128日。材料清单如下:

一、学生

1.结业换毕业补申请学位:《浙江外国语学院结业换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个人成绩单、学信网2寸彩色照片2

2.仅结业换毕业:《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结业换毕业申请表》、个人成绩单、学信网2寸彩照1张。

二、学院

《浙江外国语学院结业学生补申请学位汇总表》,要求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学院盖章。

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郑老师,联系电话:88218251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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