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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学历注册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11-22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学历注册相关规定:毕业生须统一拍摄电子照片,并在网上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注册学历。全省高校2011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已经开始,根据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的安排,我院2007级本科生292人,2008级高职生1309人将集中在2010年12月2日下午进行图像采集。为保证本次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希各学院合理安排其他工作,避免冲突,督促每一位毕业生按时到场按顺序拍摄,相关部门则协助做好拍摄场地安排和布置工作。拍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拍摄准备:
由各学院安排学生仔细核对《浙江教育学院2011届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表》所列信息,重点是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在11月26前将核对后的表格反馈教务处。凡“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者需提供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2.拍摄时间:2010年12月2日下午1:00——4:30。
3.拍摄地点:校本部体育部健身房。
4.拍摄顺序:拍摄分A、B、C三组同时进行,各组依照《浙江教育学院2011届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表》所列顺序依次拍摄。
5.拍摄流程:
1) 学生根据《2011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安排表》所列拍摄时间提前15分钟到篮球场指定位置整队;
2) 拍摄班级进入健身房,找到对应拍摄组,排队等候领取拍摄号。
3) 轮到拍摄的学生在《毕业生信息采集学生名单》中填写拍摄号并签名,要求字迹端正、清楚。个人信息错误的同学先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已更正再签名。
4) 听候摄影师指挥,进行拍摄。
5) 拍摄完毕迅速离开,请勿在摄影室逗留。
6.注意事项:
1) 不能穿黄色服装,并注意服装的严肃性。
2) 拍摄期间请学院安排辅导员在现场协调;
3) 因意外情况未能按规定时间拍摄者可参加下午4:00后的补拍。
附:2 0 11届 毕 业 生 电 子 摄 像 安 排 表
浙江教育学院教务处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学历注册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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