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2016年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6-09-19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全省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16]1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浙教高教[2015]33号)的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省教育评估院与教育厅高教处将于9月1日—10月30日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为做好我校本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特制订学校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请各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认真执行。填报数据与学校即将迎接的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息息相关,将作为今后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撰写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和学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保证采集数据的客观真实及准确无误。
    一、 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学习部署(9月19日—9月23日)
    1、制定《浙江外国语学院2016年度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同时根据新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进行任务分解,制定《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
    2、9月23日前,各部门确定本部门数据采集填报人员,并将人员信息报送至教务处。
    3、9月27日,召集各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数据采集工作的动员和培训。
    4、数据采集时间节点: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5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5年的9月1日至2016年的8月31日。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6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阶段(9月26日—10月12日)
    1、责任部门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责任分解表》,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指南》的要求,采集、填报2016年度数据。
    2、责任部门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2016年度数据)。
    3、责任部门领导进行数据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数据报表上签字,提交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
    4、初始化状态数据库。
    第三阶段:数据填报阶段(10月13日—10月19日)
    1、将审核无误的2016年度数据,由数据录入人员在网上进行初步录入。
    2、10月20日之前,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基础数据包括学校基本信息、专业基本信息、教师基本信息等);10月22日前报送所有采集数据。
    第四阶段:数据审核提交阶段(10月23日—10月30日)
    1、 领导小组对2016年度数据进行审核。
    2、 完成2016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录入工作,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数据。
    二、 工作要求
    1、各责任部门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工作,并确定一名数据填报人员。请严格按照各阶段工作时间点完成有关工作。
    2、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协作部门采集的数据项应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采集,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未通过不能提交。
    3、请注意数据的准确性,注意前两年数据的连续性。
    4、采集数据项内涵比较复杂,请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的指标内涵说明,按照指标内涵要求采集数据。请务必注意统计时点,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5、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提交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办理验收手续。
    6、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