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各学院普通生教学任务已确定。请各学院上交《教师任课安排表》打印件,教务处即将印制全校普通生的《教师任课安排表》,具体要求如下:
1.打印件一式二份,要求用A4纸,外观清洁、美观。
2.此《教师任课安排表》仅反映普通生教学内容,不含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内容。
3.请在3月21日(周五)将《教师任课安排表》交教务处教学办公室(行政楼112室,TEL:88218255)
另外,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做好准备。具体事宜及相关表格将在近日内挂在教务处网页上,届时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