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后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04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2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2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即将结束,现请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学院和各实习学校结算好实习指导费,具体请参照《关于调整教育实习经费与先关标准的通知》(浙外院教〔2012〕12号)执行。
2.评选本年度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
(1)实习学生需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表格”栏目下载“2012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各类表格”,打印并交给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进行打分。(http://jwc.zisu.edu.cn/show_detail.asp?id=1516&lid=12)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教育实习教学工作成绩考核评估表、实习班主任工作成绩考核评估表附后。
(2)请各学院在教育实习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中推荐优秀实习生,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0%。申报汇总表附后。
3.做好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请各学院做好本年度教育实习材料整理与总结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本年度教育实习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的措施等。
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周四)前将优秀实习生申报汇总表、教育实习工作总结的电子稿发送至497505746@qq.com,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稿送至行政楼114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姚祥燕
电话:88213051(66651)

教务处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2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后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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