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践周教学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2-22 点击数:

            
各学院(部):
    嵌入式实践教学是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嵌入式实践教学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现就实践教学周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嵌入式实践周涉及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级相关本科专业, 2016级相关专升本专业,具体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二、嵌入式实践周时间
5月8日—5月12日为本学期嵌入式教学实践周,关于实践周的教学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实践内容与形式
实践教学周期间的实践形式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而异,主要内容与形式包括:校外教育见习、专业见习、实验(实训)活动、教学考察;校内教学研习、专业实验实训、文化体验活动等。
四、实践教学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各年级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任务要求,组织相关教师担任嵌入式实践教学工作指导教师。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核实上报的教师和学生的信息,教务处将根据上报的计划定期开展检查。
五、教学安排
    实践周期间,涉及相关专业及班级统一停课集中进行实践教学,包括全校的公共必修课以及公共选修课,其他专业正常上课。请各学院(部)根据安排做好相关教学工作安排。
六、后期归档材料
1、校内见习/实验(实训):学院组织讲座、演讲、模拟上课、教学技能训练等活动,需提供主讲人的教案、PPT、活动图片等佐证材料。实验实训活动可提供实验作品或实验成果展示图等佐证材料。
2、校外见习:需提供学生的听课记录、活动过程记录、图片、作品、实践活动方案等相关佐证材料。
3、各类嵌入式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总结》(学院总结含各专业实践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学院组织领导、准备和经过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收获和问题,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学院总结请于教学实践活动结束后1周之内将纸质稿(需盖章)、电子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以上佐证材料的纸质稿以专业为单位装订成册(顺序为:学院总结、各年级各专业佐证材料),加盖学院章后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1份,学院保留1份;佐证材料的电子稿需以“学院+年级+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夹并打包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指定邮箱。
请各学院于5月1日前将各专业/班级的实践周计划电子版发至497505746@qq.com,纸质版材料(盖章)递交至望苑1号楼209办公室。5月22日前将学院实践周工作总结纸质、稿电子稿,活动佐证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挑选优秀的)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邮箱497505746@qq.com,联系人:姚祥燕,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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