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丰富大学校园文化,鼓励大学生用摄影作品讴歌“美丽中国”、展现对“中国梦”的追求与向往,引导大学生提高摄影专业能力和创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同时也为了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选拔优秀作品。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浙•水”
旨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启发年轻学子的创造性、创新性思维,鼓励大学生用镜头见证我省“五水共治”的成果,以影像记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浙江实践。
作品的创作必须符合“浙•水”竞赛主题,凸显“浙江”、“水”这两个关键词。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浙江外国语学院在校大学生(不含2017届毕业生)。
三、竞赛内容
竞赛分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3个类别。
纪实摄影作品类: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涵盖关注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的各类题材。作品形式包括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
艺术摄影作品类:以追求艺术/创意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涵盖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题材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商业摄影作品类:以推介某种理念、商品或服务为目标,以摄影影像为作品主体元素,涵盖展现浙江山水、人文的各类公益或商业影像,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工手段。
四、比赛规则及具体要求
1、竞赛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纸质作品需电子化处理后以电子文档方式投送参赛。纪实类要求每组8幅~20幅,艺术类、商业类要求每组4幅~10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每组作品须提交300字以内的创作阐释及说明,所有数码照片在确认报送省赛后需提交原始图像电子文档,胶片拍摄作品需提交作品底片。
2、所有作品须为浙江外国语学院在校大学生(不含2017届毕业生)的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3、纪实摄影作品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校内赛提交作品时加以说明并提供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图像文件。
五、竞赛时间
2017年9月12日截稿。
2017年9月16日校内赛作品选拔报送省赛。
2017年10月中旬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初赛结果公布。
2017年10月下旬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复赛答辩。
2017年11月上旬公布省赛最终获奖名单、组织作品展。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 5 名
二等奖 10 名
三等奖 20名
凡获奖均颁发奖状与证书及学分奖励
所有获奖作品学校统一选送参加由浙江省科技竞赛委员会举办的“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
主办方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浙江外国语学院团委
承办方 浙江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
比赛投稿邮箱:453838288@qq.com
如有疑问及需求(作品创作需要使用影棚,影室灯,静物台等专业设备的)请联系艺术学院余霄老师 电话:13858016970
教务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