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外国语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4 点击数: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挖掘培育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同时为我校参加第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遴选优秀项目,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办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大赛承办单位

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

三、项目赛道

参赛项目分成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在校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校友项目在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之间自主选择,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国际赛道参照高教主赛道的要求并要求主要负责人符合参赛条件。所有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类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每一类型项目的工商注册要求、成员组成均有不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三)国际赛道

国际赛道组别参照高教主赛道的要求。国际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校在校留学生、我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海外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2名中国籍学生参与。(注:学籍为国内高校的中国国藉学生只能参与国际赛道,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评审规则

校赛采用专家团文本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出的团队进入下轮比赛。

五、参赛要求

1. 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国赛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学生请登录系统报名,网址http://zisu.mycloudedu.net,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8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5. 创意组项目参赛人员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所有项目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3月1日之后出生)。

备注:请各学院负责人于2023年4月16日前将学生申报书及学院汇总表(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cly@z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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