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通知

作者:郑群 时间:2019-03-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需对学生信息父母(监护人)信息进行采集。本次采集遵循学生自愿原则,由学生自行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普通全日制学生(包括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

  二、采集内容:

  父母(监护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三、采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19 35 24:00

四、采集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五、 注意事项:

1.录入父母(监护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可以填报父母(监护人)双方的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此采集数据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要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由学生录入错误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2.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准确完备的学籍数据信息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部署、抓好落实,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扣除政策落实落地。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8218251



附件:1.《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函[2019]1号)

      2. 父母(监护人)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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