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与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培育一批高质量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现开展2022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培育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 培育项目应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2. 培育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的原则,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 培育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应完成软件著作权的申报;
4. 培育项目应配套项目介绍视频和项目引导视频,具体要求参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介绍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附件3)。
二、申报立项
1. 培育阶段:项目申报人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1),由所在学院统一推荐申报。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校内教学委员会评审,经评定符合培育要求,列为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本次拟立五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 建设阶段:项目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3. 推荐阶段:培育与建设的虚仿实验教学项目,经校内外专家评选,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仿项目。
三、申报程序
1. 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表》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两份)至学院。
2. 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学院签章),并将申报材料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电子稿发送至52901933@qq.com,纸质稿送至融院B203,申报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7562112。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