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公开课活动的通知
作者:刘 天 时间:2023-03-28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课程质量,促进优质课堂发挥示范效应,创新课程的多元考核与评估,学校拟开展期中公开课活动,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期中公开课时间:4月24日-4月28日(第9周)
公开课范围:校内各类优质示范课堂。鼓励已获批的一流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三进”示范课程,及校级精品通识课积极申报(可参考附件4)。
各学院(部)重点推荐2门期中公开课课程作为校级公开课,其他课程为院级公开课。
注: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2、公开课要求
落实课程思政,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体现“两性一度”,能够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教学手段,课堂教学效果好,能够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所需的知识能力素养要求达成。
3、组织安排
校级公开课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听课、评课;院级公开课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开展听课、评课,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公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研讨、指导、磨课、教学材料检查、课程推送与开展情况总结等,不得推荐未经打磨过的课程。
二、课程评价
学校将参照优质课堂建设标准进行评价(详见附件3)。
三、材料递交
1、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课程负责人填写《附件2:浙江外国语学院公开课信息表》及课程教学大纲;各学院(部)上交《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开课教学安排汇总表》的Excel汇总表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
2、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4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打包汇总后通过钉钉发送至教务处刘天。
所有上交材料均须通过院(部)审核。
四、其他
申报积极性、级别、次数、听课评价等将作为今后学校课程立项、中期考核、结题验收等的参考依据。对于课程评价较差的课程,将采取不予立项、不予考核通过、中止项目经费划拨等措施。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