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十三五”新形态教材结题验收工作

作者:刘 天 时间:2023-07-14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省级新形态教材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三五”期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

2.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教材所有编写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学校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表(详见附件4)。

3.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编写要遵守知识产权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教材要求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教材内容线上线下结合。

三、教材审核

各学院(部)党组织、教材工作领导小组须对本次教材结题验收工作高度负责,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及要求完成教材的审核工作。

审核程序要求:

专家审读。每本教材审核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专家审读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集体审核审议相结合的方式。审读专家填写《个人审读意见表》(附件2)和《专家组审议意见表》(附件3)后,上交系及学院(部)审核。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编写教材须实行盲审制度,遵循“编审分离”原则,教材编写人员不得担任该教材的审核专家。另,审核专家原则上应为专家库中的专家。

政治审查。学院对教材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填写《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4)。

院系审核。系、学院(部)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会议集体讨论审议,得出审核意见和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不予通过”三种。审核结论经系主任、教材领导小组签字、二级学院党组织签字盖章后(附件5),报教务处。

学校审核。教务处汇总材料后,报党委会审核。

四、材料上交

项目负责人递交:已正式出版的教材1本;

学院填写并递交:(纸质材料:一式1份)

(1)个人审读意见表(附件2);

(2)专家组审议意见表(附件3);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4);

(4)学院自编教材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5);

教材无法按要求结题验收的,须填写并递交《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6)。

请各学院(部)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该工作,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各学院(部)将上述教材审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8月31日(周一)前统一交至教务处刘天处,以上材料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假期间纸质材料递交可提前联系教务处值班人员。

五、其他

学校验收合格、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审议通过者,将被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教务处

2023年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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