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三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我校将其认定为省部级教改项目,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组织师生自愿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及注册。申报人在申报前自行与合作企业联系,咨询项目申报信息,并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完成申报信息。
11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1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流程》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审批单》请见附件。
特别提醒:
1.如需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请每周一、周三以学院为单位联系教务处王瑶办理。
2.教务处将于每周一、周三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内进行统一审核。将申报材料上传平台后,无需联系工作人员,等待平台审核即可。
3.联系教务处前请务必确认审批单和申请书上项目负责人、院系负责人签字处均已签字,具体如下:
(1)提交申报书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成员须在相应位置签字。
(2)提交申报书时应同时提交《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审批单》,项目负责人、系主任及教学副院长须在相应位置签字。
(3)提交合作协议时,项目负责人需在相应位置签字。
(4)提交合作协议时应同时提交《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审批单》,系主任及教学副院长须在相应位置签字。
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