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新一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浙科竞〔2023〕41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各学院征集新一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委员会主要职能
负责审定大赛的准入与退出、决定竞赛质量监督专家组成员、监督和指导各大赛开展相关工作,由浙江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高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
二、委员推荐条件
(一)高校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学科竞赛工作,坚持原则、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3.身体健康且能够保证参与竞赛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
4.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组织、管理、评审等相关工作的优先。
(二)行业专家条件
1.符合高等学校专家条件1-3条,参与过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或评审等相关工作。
2.一般来自非高校企业事业单位,来自企业的专家所在企业须为合法经营企业。
3.具备本专业领域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推荐办法
1.各学院综合考虑学科专业优势,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我校可推荐2-5人,其中1人需为行业专家。鼓励各学院积极推荐行业专家。
2.各学院须严格审核推荐专家的相关材料,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12月18日前将材料WORD版和加盖学院公章后的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 系 人:王瑶
联系电话:88213051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