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下课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22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与要求,结合学校前期工作,现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下课程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名额

我校线下一流课程补充申报名额为1门。

为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

二、推荐条件及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 年 1 月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其他申报要求详见相关文件(附件4)。

三、组织安排

1.材料上交

课程负责人递交课程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根据申报书中“七、附件材料清单”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一式5份)。

学院填写申报推荐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附件2,一式1份)及课程政治审查意见表(附件3,一式1份)。

申报表和附件文字建议统一设置为仿宋_GB2312、小四、1.5倍行距,表格内容较多时可适当调整字号、行距。

2.材料审核

请各学院(部)在材料报送前做好课程遴选与审核工作,组织好申报材料撰写打磨,并进行严格形式审查。二级学院(部)党总支(直支)对课程团队成员情况以及课程政治方向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上报学校。

3.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汇总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12月25日(周一)8:30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刘天处(厚德楼209室),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双肩挑领导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及上交。电子材料使用钉钉报送。

联系人:刘天 联系方式:88213051


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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