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第二学期重修办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28 点击数: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和《浙江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外院〔201133号):学生课程考核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应按课程学分缴费重新修读。
   
一、办理重修的对象及时间
   
对象:全校本科学生  
     
重修申请时间:  2020228日——202031 

二、 办理流程
   1
、学生自主查询需要进行重修的课程,具体可以登录URP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查询已经修读的课程成绩,查看是否具有已经经过补考但仍不及格的课程。
   2
、登录学校综合服务门户,具体流程见附件1。

3、点击最多跑一次菜单中的“重修申请”,完成课程重修申请 ,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办理注意事项:
   
为确保重修的质量,原则上每学期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两门,申请自学重修的课程每学期最多申请一门,请各学院在审核时予以关注。
   
请各位学生结合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办理重修,如有问题可以先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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