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校级公选课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将选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所有本科学生
二、选课时间:
3月11日(周三)12:00——3月13日(周五)12:00
三、选课列表及操作说明:见附件
四、选课注意事项:
1、为保证多数学生可选,每人预选1门,同时根据课余量, 将于3月12日(周四)下午14:00开放第2门选修权限。选课结束后依据选课人数安排教室,请于开课前在教务系统上查看课表。
2、请提前登录教务系统,重置密码请联系各学院教务员。
3、公共选修课每学期滚动开课,四年内修完学分即可。
4、公共选修课分国际化模块、文学文化模块、现代科技模块、艺术审美模块、创新创业模块,共5个模块,10学分。据人才培养方案,其中16-18级每个模块须修满2学分;19级除创新创业模块必选外,其它4个模块选修其中3个。已经选过的模块课程不需要重复选修。选课前登录教务系统,在“综合查询”菜单栏下,选择”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查看方案完成情况,点击“培养方案课程修读情况”根据方案完成情况选择对应的课程。
4、慕课课程的选课暂定于3月25日开始选课,具体另行通知。
五、选课情况说明
申请情况 |
申请时间 |
申请程序 |
办理原则 |
选修课程与已有课程时间冲突 |
开课后一周内 |
学生填写《教学事项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后办理 |
1. 必修课与选修课时间冲突,退掉选修课; 2. 选修课与选修课时间冲突,退掉其中一门; |
重复选择已取得学分的模块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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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课程继续修读,再选所需模块的慕课课程 |
漏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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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慕课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