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四课堂”课程学分替换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09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课程学分替换管理办法(试行)》(浙外院〔202016号附件)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四课堂”课程学分替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分替换对象

在校本科学生

二、工作流程

1、学生根据课程修读情况于129日至1221期间,先在“四课堂”成果上报平台提交成果,再在“四课堂”学分替换平台提交课程替换申请(操作步骤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说明:学校已将掌握的部分学生成果导入系统,学生可直接在系统中选择已有成果进行相关课程替换;若需要新增成果,请学生按照系统已有成果的格式自行补充,同时提交成果佐证材料。

3、学院管理员于1228前在“四课堂”学分替换平台完成对申请者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汇总(操作步骤见附件2)。

4、学院领导小组于1231前完成对申请者材料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填至“四课堂”学分替换平台。

注:涉及专业课选修课替换的,详见各学院替换细则,具体操作由各学院负责;涉及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课程替换的,详见应外学院、体育部替换细则;涉及其他通识课程替换的,参见学校“四课堂”联动课程学分替换细则。

5、教务处于16前完成各学院审核结果的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学院。

6、学院管理员于113前在教务系统完成替换成绩的录入工作(操作步骤见附件3

7、学生于120前在教务系统完成相应课程的替换(操作步骤见附件4

8、学院管理员于124前在教务系统完成学生替换结果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于127日前完成最后环节的审核。

注:整个替换工作的完整流程见本通知后面的附表。

三、工作要求

课程学分替换工作是推动“四课堂”联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利于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发展的需要,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执行替换规则,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执行;同时加强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介绍课程学分替换的相关规定与办理流程。

四、其他

智慧校园技术服务咨询徐老师 88218238;学校替换政策咨询姚老师 88213051;各学院替换政策请咨询本学院管理员:

英文学院:沃老师,87562136,融A406

东语学院:何老师,85074292,融C415

西语学院:久米老师,87799023,融D413

中文学院:黄老师,88213071,品C314

经旅学院:王老师,88218253,望D430

教育学院:周老师,88213066,望C318

跨境电商、科技学院:周老师,88053626,望B213

艺术学院:姜老师,87799013,品B211

应外学院:方老师,88219173,融B403

体育部:黄老师,88213083,行健馆213

教务处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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