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群 时间:2021-12-31 点击数: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浙外院〔2014〕99 号)精神,经校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年度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李茵等12人学士学位(名单见附加),现予公布。
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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