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第一学期重修办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6 点击数: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和《浙江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外院〔201133号):学生课程考核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应按课程学分缴费重新修读。
   
一、办理重修的对象及时间
        
重修申请时间:  2022926日——2022930 
    
二、 办理流程
   1
、学生自主查询需要进行重修的课程,具体可以登录URP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查询已经修读的课程成绩,查看是否具有已经经过补考但仍不及格的课程。
  2
、登录
浙江外国语学院智慧校园门户,在“最多跑一次”菜单栏中,选择教务处下的“重修申请”。重修课程需以不及格的课程号为准,自学重修需与任课老师提前联系,原则上重修选择本专业下一年级同一老师的同一课程号,点击”课程名称”模糊搜索,提交前请核对相关课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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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的重修申请表,统计每位学生申请重修的学分数以及重修费用报送至学校计划财务处,由财务处建立重修缴费账户后,重修学生通过相应方式自行完成缴费,缴费方式详见附件,重修缴费时间另外通知。
    
三、办理注意事项:
       
为确保重修的质量,原则上每学期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两门,申请自学重修的课程每学期最多申请一门,请各学院在审核时予以关注。重修缴费另行通知。
       
请各位学生结合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办理重修,如有问题先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英文学院 虞老师 融A406 87562136

东语学院 郭老师 融C415  85074292

西语学院  米珍老师 融D414 87799023

中文学院 黄老师 品C314 88213071

文旅学院 周老师 望D430 88218274

教育学院 周老师 望C318 88213066

国商学院 宣老师 望B213 88053626

艺术学院 姜老师 品B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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