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届毕业生成绩初审已摸排完成,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已于4月28日进行,毕业论文查重、答辩等工作正有序开展,为保障本届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毕业终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批次
2023年毕业终审分两批进行。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已有成绩的学生参加第一批毕业、学位终审。尚有课程重修,需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学生为第二批,第二批学生先行预审,期末考试结束后据成绩确定终审结论。审核以“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为主,配合老“URP教务系统”进行。
二、资格审查
(一)毕业资格审查
审核内容:总学分、分类学分(通识教育、大学外语、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及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拓展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具体学分要求见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分类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者作结业处理或延期毕业。
(二)学位资格审查
审核内容:按规定学分、毕(结)业结论、学位外语、处分情况逐项进行。具体要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修订)(浙外院【2014】99号)第三、第四条。
曾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或首次修读后补考课程,累计学分大于20学分(含20)且累计课程数超过5门(含5门)者,申请学位按《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修订)(浙外院【2014】99号)第五条执行。相关条款只适用毕业当月,之后不再保留资格。申请豁免者应向学院提交“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表格见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区http://jwc.zisu.edu.cn/wjxz1/bgxz.htm。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对豁免名单逐一审议。
三.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登陆“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和老“URP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成绩,核对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填写缺少学分及未通过课程名称并签字,时间学院自行确定;
2.学院对所有2023届毕业学生统一审核,第一批终审和第二批预审均在5月26日前完成,学院将《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终审表》报送教务处,同时电子稿发至邮箱55141117@qq.com。结业学生须在“结业原因”栏列出未通过的课程名称,不授予学位学生须注明具体原因。第二批终审结果待重修课程考试结束后于7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各学院提交的终审名单务必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审核报告由学院学位(教学)委员会主任签署。
3.教务处汇总学院上报的毕业和学位审核结论,组织汇报材料,于6月初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者,申请结业或延期毕业。
申请结业者颁发结业证书,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未通过课程可换领毕业证书。依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外院【2014】99号)第六条,结业学生结业后1年内经过返校考试而换发毕业证书,且符合第三条第(二)至(三)项规定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申请延期毕业者学籍编入下一年级以在籍在校学生对待,随下一届毕业生进行毕业、学位审核,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随下一届毕业生颁发证书,在校时间不得超过最长年限。延期申请在5月10日前提交。
2.2022届结业、本次申请换发毕业证、补申请学位者,学院单独提供学生本人申请表、学院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与2023届毕业审核结果同时报送。
附件:
1.《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终审表》
2. 《二级学院毕业、学位审核报告》模板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