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终审的通知

作者:郑群 时间:2023-05-05 点击数:

各学院:

2023届毕业生成绩初审已摸排完成,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已于4月28日进行,毕业论文查重、答辩等工作正有序开展为保障本届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毕业终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批次

2023年毕业终审分两批进行。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已有成绩的学生参加第一批毕业、学位终审。尚有课程重修,需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学生为第二批,第二批学生先行预审,期末考试结束后据成绩确定终审结论。审核以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为主,配合老“URP教务系统”进行

二、资格审查

(一)毕业资格审查

审核内容:总学分、分类学分(通识教育大学外语、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及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拓展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具体学分要求见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分类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者作结业处理或延期毕业

(二)学位资格审查

审核内容:按规定学分、毕(结)业结论、学位外语、处分情况逐项进行。具体要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修订)(浙外院【2014】99号)第三、第四条。

曾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或首次修读后补考课程,累计学分大于20学分(含20)且累计课程数超过5门(含5门)者,申请学位《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修订)(浙外院【2014】99号)第五条执行。相关条款只适用毕业当月,之后不再保留资格。申请豁免者应向学院提交“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表格见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区http://jwc.zisu.edu.cn/wjxz1/bgxz.htm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对豁免名单逐一审议。

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登陆“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和老“URP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成绩,核对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填写缺少学分及未通过课程名称并签字,时间学院自行确定;

2.学院对所有2023届毕业学生统一审核,第一批终审和第二批预审均在5月26日前完成,学院将《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终审表》报送教务处,同时电子稿发至邮箱55141117@qq.com。结业学生须在“结业原因”栏列出未通过的课程名称,不授予学位学生须注明具体原因。第二批终审结果待重修课程考试结束后于7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各学院提交的名单务必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审核报告学院学位(教学)委员会主任签署

3.教务处汇总学院上报的毕业和学位审核结论,组织汇报材料,6月初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者,申请结业或延期毕业。

申请结业者颁发结业证书,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未通过课程可换领毕业证书。依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外院【2014】99号)第六条,结业学生结业后1年内经过返校考试而换发毕业证书,且符合第三条第(二)至(三)项规定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申请延期毕业者学籍编入下一年级以在籍在校学生对待,随下一届毕业生进行毕业、学位审核,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随下一届毕业生颁发证书在校时间不得超过最长年限。延期申请5月10日前提交

2.2022届结业、本次申请换发毕业证、补申请学位学院单独提供学生本人申请表、学院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与2023届毕业审核结果同时报送。



附件:

1.《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终审表》

2. 《二级学院毕业、学位审核报告》模板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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