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 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 号)(见附件1)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高教〔2023〕5 号)(见附件2)精神,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 号)(见附件3)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4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 2022/2023学年度(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及专家推荐工作是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基础。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和保障,明确分工和职责,按时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和专家信息更新等工作。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授予学位信息汇总表报送
各学院根据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该数据预计8月末发放至各学院),组织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及报送工作。
《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样表))中只填写标黄字段即可,其余字段切勿更改,标黄字段可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导出。操作步骤如下:首页-过程文档管理-查看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导出固定格式论文-导出全部/选中学生,即可导出相关数据。

学院须严格管理,规范组织报送工作,确保“论文题目”“撰写语种信息”“关键词”以及“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同时“论文研究方向”填写应科学合理规范。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
本年度上传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不需匿名处理,查重报告无需报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可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导出(操作步骤同上图)。
对于实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制度或者特殊培养的学生,须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供专家评议时参考:
(1)允许替代的指导性意见:如《国标》《指南》或教育部、教指委的指导意见;
(2)该替代形式的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每种替代形式一套细则和标准),须详尽;
(3)替代形式的所有相关材料(报告、成果、证书等);
(4)院学术委员会讨论替代及评分评议的会议记录等;
(5)其他高校同类替代情况。
(三)专家信息更新
专家信息更新内容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信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有关专家退库删除管理等,专家上报具体信息见《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见附件6)。各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推荐的专家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岁。
《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见附件5),若对于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导出数据及操作有疑问的,可在QQ群中咨询知网技术人员。此外,2021/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及专家库上报数据将下发至各学院供参考。
二、工作方式及时间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通过全国抽检信息平台报送,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 ,专家信息更新工作通过全国抽检信息平台“专家上报”功能模块开展,系统拟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开通,账号、密码届时发放至各学院,高校用户操作手册可在首页下载。请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 9 月 25 日前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专家信息更新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