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嵌入式实践教学是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嵌入式实践教学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现就实践教学周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嵌入式实践周涉及对象及时间安排
本学期不单独设置实践周,各学院应在不影响公共课程教学的前提下,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自主安排2022、2023级本科相关专业实践周时间。
二、实践内容与形式
实践教学周期间的实践形式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而异,主要内容与形式包括:校外教育见习、专业见习、实验(实训)活动、教学考察调研;校内教学研习、专业实验实训、文化体验活动等。
三、实践教学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各年级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任务要求,组织相关教师担任嵌入式实践教学工作指导教师。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核实上报的教师和学生的信息,教务处将根据上报的计划定期开展检查。
四、归档材料
1、校内见习/实验(实训):学院组织讲座、演讲、模拟上课、教学技能训练等活动,需提供主讲人的教案、PPT、活动图片等佐证材料。实验实训活动可提供实验作品或实验成果展示图等佐证材料。
2、校外见习:需提供学生的听课记录、活动过程记录、图片、作品、实践活动方案及活动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
3、各类嵌入式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学院应及时撰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总结》(学院总结含各专业实践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学院组织领导、准备和经过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收获和问题,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以上佐证材料的纸质稿以专业为单位装订成册(顺序为:学院总结、各年级各专业佐证材料)。
五、材料上交
1、请各学院于教学实践活动开始前1周将各专业/班级的实践周计划电子版钉钉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材料(盖章)递交至厚德楼209。
2、请各学院于教学实践活动结束后1周内将实践周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钉钉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盖章)递交至厚德楼209。
3、以上所有相关材料学院须留存1份。
联系人:王瑶,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