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术诚信,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要求,所有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均需按要求参加学术不端检测。
一、检测对象
对拟申请学士学位的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
二、检测次数
学术不端检测 |
次数 |
注意事项 |
预检测 |
1次 |
放弃预检测的,其他检测次数不做累加 |
“答辩前定稿”检测 |
1次 |
检测结果用来判断学生是否有资格参加答辩 |
最终稿检测 |
1次 |
检测结果用来判定学生答辩成绩是否有效 |
AIGC检测 |
1次 |
检测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参考依据 |
原则上,预检测、“答辩前定稿”检测、最终稿检测及AIGC检测均须做到对学生全覆盖。
三、检测时间
时间安排 |
主要任务 |
备注 |
4月11日8:30-4月17日17:00 |
预检测 |
学生自行提交 |
4月21日8:30-4月22日17:00 |
“答辩前定稿”检测 |
4月24日12:00后 |
查看“答辩前定稿”检测结果 |
5月19日8:30-5月23日17:00 |
最终稿检测 |
5月26日 |
AIGC检测 |
学生无需操作, 由学校统一检测 |
四、预检测和“答辩前定稿”检测
(一)检测内容、要求与流程
1、非小语种类
事项 |
内容与要求 |
检测范围 |
毕业论文正文全文 |
检测平台 |
学校指定的中国知网检测系统 |
检测前处理 |
预检测与“答辩前定稿”检测上传系统前,学生需先将致谢部分的内容整体删掉,其他部分须严格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撰写(见附件2),其中封面、诚信声明与使用授权声明、目录以及参考文献系统可自动识别不做检测。待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统一为Word格式,命名为"学号-作者",例如"200551100002-李三.doc"。 |
检测流程 |
(1)预检测和“答辩前定稿”检测由学生自主上传,均须为经指导教师同意的“答辩前定稿”具体操作步骤如图1。 (2)指导教师须对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标准、规范、要求等,再次对学生提交的论文的质量、规范等进行检查,认定达到学校要求后方可审核通过并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前,须确认学生提交用于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为“答辩前定稿”,具体操作步骤如图2。 |
系统检测 |
经学生提交,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将自动进行检测。 |
检测结果 |
预检测结果查看具体操作步骤如图3,“答辩前定稿”检测只显示检测结果。 |

2、小语种类
事项 |
内容与要求 |
检测范围 |
毕业论文正文全文 |
检测平台 |
学校指定的iThenticate信息服务系统 |
检测前处理 |
预检测与“答辩前定稿”检测前,学生须将封面、诚信声明和授权声明、目录、参考文献以及致谢部分删除。每位学生上传的文件总大小不可超过100MB,文本大小不超过2M。单个篇次不超过25,000个单词,单个篇次不超过40页(建议通过改变字体和排版将文章压缩在40页内)。待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统一为Word格式,命名为"学号",例如"200551100002.doc"。 |
审核确认 |
请指导教师务必确认学生提交用于检测的毕业论文为“答辩前定稿”。 |
检测方式 |
小语种专业预检测与“答辩前定稿”检测均由学生按照要求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给学院相关负责人,具体提交时间由学院确定(须分别在学校要求的预检测和“答辩前定稿”检测的时间段内进行),并由学院将待检测的毕业论文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图书馆检测,图书馆联系人:吴老师,联系QQ:410090432。 |
检测结果 |
后续检测结果由教务处通知各学院 |
(二)“答辩前定稿”检测结果及处理
检测结果 |
处理方法 |
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 R≤30% |
视为检测合格,并经指导教师审查并认定毕业论文内容中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可参加答辩。 |
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 30%<R≤45% |
原则上不能参加首次答辩。指导教师应根据检测报告指导学生对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并进行复检,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R≤30%,视为复检合格,可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通过后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评定为及格。 |
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 R>45% |
视为论文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须由学院聘请两位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鉴定,再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学院学术委员会结合专家鉴定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原则上应为取消答辩资格,重新撰写论文后延迟答辩,情节严重者,可作出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的处理。学院须将专家鉴定结果与学院处理意见一并报教务处。对于重新撰写延迟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在答辩前再次进行复检,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R≤30%方可参加答辩,其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或“良好”。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指导教师确有不负责任的现象,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减工作量。 |
特别注意:
(1)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定稿”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必须满足R<20%;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学生可在下一个学期期中或跟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和答辩,通过后可换发毕业证书和补授学位证书;
(3)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的,须提出书面异议和相关证明,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原则上不少于3位专家),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审定后作出结论,并向教务处报备。
(三)检测结果确认
事项 |
要求 |
预检测 |
预检测结束后,院系、指导教师应向检测结果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发出警示,并在之后的论文修改、“答辩前定稿”检测等环节给予重点关注,同时预检测结果应由教学副院长及系主任签字确认后学院留存,预检测结果可由教学秘书从系统中导出,具体操作步骤如图4。 |
“答辩前定稿”检测 |
“答辩前定稿”检测结束后,院系、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提交《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确认书》(见附件3),同时,“答辩前定稿”检测结果须经系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留存。 |

五、最终稿检测
(一)检测内容、要求与流程
事项 |
内容与要求 |
提交前格式审查 |
每篇论文均须在上传系统前,对照撰写要求与规范,进行格式自查,并填写自查表(自查表由学院自主设计),指导教师应进行审核把关,自查表由学院留档。 |
论文命名 |
论文命名应为"学号-作者"如"200551100002-李三.doc",文件格式统一为Word,内容应包括:封面、诚信声明与使用授权声明、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如有与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材料则添加在“附件”一栏里,若无则可不添加)。 |
抽检信息 确认 |
学生与指导教师须再次确认系统内“论文题目、题目类型、题目来源、撰写语种信息、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以及指导教师信息”等是否正确(以上信息为教育部抽检信息,须仔细确认),根据要求系统内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须为中文。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是否需要匿名将根据省里通知下达后另作通知。 |
最终稿提交及检测 |
最终稿由学生自主上传,经学生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并提交后,系统会进行自动检测(检测结果查看权限仅限副院长及教务员),具体步骤如图5和图6。 |

(二)最终稿检测结果及处理
检测结果 |
处理方法 |
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 R≤30% |
检测合格,经指导教师审查并认定毕业论文内容中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视为通过检测,答辩成绩有效。 |
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 30%<R≤45% |
取消当次答辩成绩,需延迟答辩。 |
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 R>45% |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
(1)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不能高于30%,且原则上不能大幅超过学校“答辩前定稿”检测的结果,对符合要求的论文,将不再告知结果,检测结果高于30%或大幅超过学校“答辩前定稿”检测结果的,学院须第一时间告知师生,由学生、指导教师提供说明,并报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相应意见后,报教务处。
(2)原则上,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须满足R<20%;
六、AIGC检测
为规范学生科学合理使用AIGC技术,杜绝人工智能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对“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进行AIGC检测。最终稿提交后,教务处会统一进行AIGC检测,检测结果将通知学院副院长。AIGC检测结果原则上不超过40%,有超过40%的学院须由指导教师提供说明,并报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相应意见后,报教务处。关于AIGC检测结果及学术诚信的说明,请参见“七、特别提示”中的第三条。
七、特别提示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组织师生按时、按要求完成检测工作,学生须如实提交毕业论文(设计)。
(一)师生须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有关毕业论文相关的一系列文件(见附件4-11)。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前定稿”检测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答辩并按延迟答辩处理。
(三)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论文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不作为论文整体质量及学术诚信的绝对保障,即使是检测结果合格的论文也不能保障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整体质量及学术诚信最终应主要由指导老师及答辩委员会做出具体评判。
(四)指导教师为学生学术诚信与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成果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学生须签署《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并遵守承诺,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若出现抄袭、剽窃或者伪造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视情节轻重及后果,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若存在代写、买卖论文等情形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经获得学位的,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各学院须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后续工作安排》(见附件1),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任务。具体任务内容可见《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jwc.zis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03&wbnewsid=7553。
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