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填报的通知》和战略管理处《关于开展“十四五”指标进展情况及学院年度任务年中完成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25上半年学生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知识产权成果的申报及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果采集时间段
本次采集学生在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取得的成果,前期已在系统申报过的成果,不用重复申报。按上述通知安排,教务处需在6月20日之前上报数据,现要求学生和学院管理员在6月16日前在系统中申报、审核完毕,如在6月16日至6月30日之间仍有成果需要上报,可在系统上继续申报、审核,学校将单独统计该批成果。
二、申报审核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申报
学生于6月16日前,登陆个人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即教务系统)相应模块进行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知识产权成果的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1)学科竞赛
1.申报的学科竞赛成果级别应为省级及以上;
2.如有团队获奖的,由该团队组长进行申报,其他成员不可重复申报;
3.请认真按获奖证书或名单上的顺序对获奖学生、教师进行排序,待2025年竞赛成果收集工作全部完成后,学生竞赛奖励金将发放至组长(排名次序为第一的学生)账户,由组长和指导教师商定后自行分发给各位组员;
4.体育类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锦标赛)由教务处统一导入,学生不可重复申报;
5.附件请上传获奖证书,如获奖证书尚未发放,可上传竞赛组委会发布的盖章版获奖名单(须为完整的获奖名单文件,不能是截图),附件命名规则:竞赛名称-组长姓名-等级-奖项,例如“外研社·国才杯”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张三-国家级-二等奖。
(2)学术论文
1.教师指导学生发表高层次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本校学生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外国语学院”,指导教师必须署名,论文级别认定参照科研处相关文件;
2.须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其他成员不可重复申报;
3.、附件请上传已发表期刊的扫描件,包括:期刊首页、目录页以及论文全文所在页,附件命名规则:论文名称-第一作者姓名。
(3)知识产权
1.要求本校学生为第一完成人、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2.须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其他成员不可重复申报;
3.附件请上传知识产权相关登记证书,附件命名规则:知识产权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
(二)学院管理员审核
学院管理员于6月16日前登陆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对学生竞赛(由于今年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尚未公布,学校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名单可暂参考去年执行)、学术论文、知识产权成果申请材料的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
(三)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系统审核后会再次和学院进行核对。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