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4 点击数:

各学院:

关于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后续评阅、答辩、系统提交、存档等工作,以及各环节系统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评阅

(一)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需在系统中录入成绩及评语,操作步骤:登陆系统-选择指导教师角色-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导师评阅学生-查看详情,指导教师须在答辩前完成评阅工作。

(二)评阅教师(同行专家)评阅

1、学院分配评阅教师

评阅教师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学院先于系统中添加并分配好评阅教师,添加评阅专家角色操作步骤:账号管理-教师账号-选择教师-拉到最底部-批量增加角色-选中账号-评阅专家;

学院分配评阅教师可使用表格批量导入,操作步骤: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为学生分配评阅专家-导入为学生分配评阅专家-下载批量导入评阅教师表格-填写表格-上传导入;也可为学生指定评阅教师,操作步骤: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为学生分配评阅专家-选择学生-分配评阅专家;或者随机一键分配评阅专家(须选择排除学生指导教师选项),操作步骤: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为学生分配评阅专家-一键分配评阅专家。

学院可设置评阅教师查看的过程文档材料,操作步骤:首页-系统设置-学院系统设置-评审答辩相关设置-设置评阅专家可以查看的过程文档材料-勾选-保存,也可设置是否盲评,操作步骤:首页-系统设置-学院系统设置-评审答辩相关设置-盲评设置-勾选-保存。

学院在系统中分配好评阅教师后,再请评阅教师完成评阅工作。若评阅教师为校外专家,须先为其添加账号,操作步骤:首页-账号管理-教师账号-添加教师信息-添加-确认并返回,评阅教师激活账号后,学院可为其分配评阅任务。

2、评阅教师评阅

评阅教师需在系统中录入成绩及评语,操作步骤:登陆系统-选择评阅专家角色-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评阅学生-查看详情,评阅教师须在答辩前完成评阅工作。

二、答辩

(一)学院

答辩工作(包括首次答辩和二次答辩)需在5月19日前完成5月6日前学院须将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工作安排、各专业评分标准报送教务处备案。同时在系统内安排答辩事项,操作步骤: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师生答辩安排,可单个添加答辩组,或表格导入答辩组和学生,也可用表格仅导入学生后一键为答辩组分配学生。

学院在系统内安排答辩时已录入“答辩录入员”角色,该角色须录入答辩成绩和学院答辩小组意见,操作步骤:登陆系统-选择答辩录入员角色-答辩组-选择答辩组-录入评语和成绩。答辩记录可由“答辩录入员”或学生本人录入(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学生本人录入操作步骤:首页-答辩成绩和答辩管理-答辩记录-录入-提交,“答辩录入员”亦可修改学生录入的答辩记录。

(二)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可在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查看我的答辩组和学生/查看答辩记录/查看学生成绩处,分别查看答辩组的详细信息、答辩记录以及学生成绩。指导教师可在导出文档-统一导出文档-选中学生-导出选中学生文档,导出学生的全部文档。

(三)学生

学生可在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查看我参加答辩处,查看答辩的相关信息。5月22日后学生可在首页一导出文档-选中学生-导出选中学生文档,导出学生的全部文档。

三、成绩评定与录入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审定全部成绩,并于5月19日前将学生成绩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四、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提交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该模块将于5月15日开启,最终稿是否做匿名处理待上级部门后续通知)的提交(包括学生提交及指导教师审核)应在5月1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不能高于30%,且原则上不能超过学校正式检测的结果。最终稿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高于30%或大幅超过学校正式检测结果的,须由学生、指导教师提供说明,并报答辩委员会、学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处理意见后,上报教务处。

同时,学生与指导教师须再次确认系统内论文题目、撰写语种信息、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以及指导教师信息是否正确。

学生操作步骤:过程文档管理-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指导教师操作步骤:过程文档管理-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审核。

五、校外评阅与外审抽检

各学院应抽取不低于毕业生人数10%的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外评阅或外审抽检(校外评阅可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外审抽检不可采用系统需学院自行处理),校外评阅或外审抽检须做匿名处理(不得出现学生及指导教师姓名)正式检测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毕业论文(设计)自动进入校外评阅与外审抽检名单。

校外评阅:指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前评阅,应在答辩前送校外专家。评阅成绩为不及格的,不能进入首次答辩;因评阅成绩产生延迟,学生已参加首次答辩的,首次答辩无效,须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后,再参加二次答辩。

外审抽检:指组织校外专家针对论文最终稿进行抽查,应在最终稿提交后送校外专家审读。外审抽检应在5月26日前完成。

校外评阅与外审抽检应请专家注重指出论文存在的问题,以便修改完善。所有专家评语须留存备查

学校将于5月底-6月中旬组织外审抽检。

六、评优总结

(一)评优

学校将统一编印《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以下简称《汇编》),优秀论文在学院评审意见为“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产生,且按专业比例控制在5%以内。《汇编》推荐论文须遵照《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等通知要求执行,务必请指导教师认真审核,做好文字校对和质量把关工作,保证论文内容立论科学,观点准确;格式规范,图表、符号、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标点符号规范、无误,文字简练、语句流畅。《汇编》推荐论文定稿后,请填写《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并6月23日前将论文(请删除过程管理材料,只提交论文正文部分和导师评析)电子稿钉钉发至教务处,盖章的推荐表交至厚德楼209

(二)总结

学院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与质量分析,并准备好相关总结材料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评析总结,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析与总结报告》。请各学院6月23日前将相关总结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上报教务处。

七、存档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电子材料在系统内留存,相关纸质材料实行统一装订由学院留存。装订前学院务必认真核查所有材料,规范格式,统一顺序(正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表、作品验收单、答辩记录、评审表等)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查确定成绩与相关资料后方可装订。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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