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第二学期重修办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2 点击数:


 各学院、全体学生:

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重修的对象及时间
            
重修申请时间:  2023323日——2023331 

重修对象:

1、补考(含缺考)后仍不及格者;

2、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认定零分;

3、初次修读课程已合格,需提高绩点;
      
二、 办理流程
       1
、学生自主查询需要进行重修的课程,具体可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查询已经修读的课程成绩,查看是否具有已经经过补考但仍不及格的课程。
       2
重修课程需以不及格的课程号为准,自学重修需与任课老师提前联系,原则上重修选择本专业下一年级同一老师的同一课程号课程。
       3
、跟班重修(选课)系统成绩有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跟班重修(选课自修)无平时成绩,系统成绩以期末成绩为准。

三、办理注意事项:
       
为确保重修的质量,原则上每学期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两门,申请自学重修的课程每学期最多申请一门,请各学院在审核时予以关注。重修缴费另行通知。

2020级起,学生学分学费(含重修、辅修)调整为120/学分; 2018级、2019级学生重修学分学费仍执行老标准52.5/学分。

 请各位学生结合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办理重修,如有问题先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英文学院 虞老师 融A406 87562136  东语学院 郭老师 融C415  85074292

西语学院  米珍老师 融D414 87799023 中文学院 黄老师 品C314 88213071

文旅学院 郝老师 望D430 88218274  教育学院 周老师 望C318 88213066

国商学院 宣老师 望B213 88053626  艺术学院 李老师 品B211 8779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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