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转专业学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符合转入专业的准入条件和高考招生章程中相应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六条 大学生入伍后退役复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允许转专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不允许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新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2.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3.应予退学的学生;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5.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
详情可见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