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教务处介绍
领导介绍
科室职责
工作安排
教学建设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项目
评优评奖
教学简报
公选课管理
其他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排课排考
学生评教
教学业绩考核
教学状态数据
等级考试
培养方案
其他
成绩管理
实践教学
实验室管理
实践教学
其他
学科竞赛
毕业论文(设计)
文件下载
教育部发文
教育厅发文
学校发文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办事流程
网站首页
>
教学建设
>
专业建设
>
正文
关于做好各项专业建设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15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和保证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提升研究水平和质量,学校将开展2018年上半年专业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6年立项的校级全英专业进行中期检查,2014年立项的省级新兴特色专业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见附件1。
二、全英专业中期检查相关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立项时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申报书承诺预期成果,检查项目开展情况、项目进度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相关的佐证材料。
三、省级新兴特色专业结题验收相关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兴特色专业验收评价指标体系》、申报书承诺预期成果以及项目立项时的相关文件要求,检查现有研究成果,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浙江省本科院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终期总结报告》;
2. 《浙江省本科院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
3.相关的佐证材料。
四、其他
1.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全英专业和省级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评审,要求专业项目负责人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PPT汇报,评审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专业做好准备。
2. 请各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该工作,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
3.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请发至haixia@zisu.edu.cn。纸质材料需提交一式五份,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先组织检查并签署意见。学院(部)教学秘书于4月10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郑海霞处(望院A209室),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
2018年上半年专业建设检查验收一览表
附件2: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3:
浙江省本科院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终期总结报告
附件4:
浙江省本科院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
附件5: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兴特色专业验收评价指标体系
上一篇:
关于组织2018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开展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上报和专业自查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
教育部
浙江省教育厅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广东外贸外语大学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