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 天 时间:2022-05-19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国家级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获批国家级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7个专业。
学院 |
专业 |
专业负责人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英语 |
柴改英 |
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王琳璞 |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阿拉伯语 |
马晓霖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翻译 |
蒙兴灿 |
文化和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张环宙 |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樊宝英 |
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 |
国际商务 |
吕宏芬 |
二、 检查内容
各相关学院请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工作,对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附件3)要求以及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书,检查各一流专业建设点自立项建设以来的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建设进展、建设举措与成效、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与改进举措等。
三、 检查方式
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表》(附件1)和《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附件2)。
学校将组织召开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现场评审会,各专业需汇报建设情况,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 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各专业须填写并递交《浙江外国语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表》(附件1)一式5份,《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附件2)一式5份,相关的佐证材料1份,纸质材料须由所在学院审阅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电子材料:以上纸质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夹统一命名为“XX专业-XX专业负责人”。
请相关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该工作,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各专业将上述材料于2022年5月30日(周一)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刘天处(厚德楼209室)。电子文档材料使用钉钉报送。
联系人:刘天 联系方式:88213051
教务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