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接上级通知,我校越南语专业将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为掌握专业办学情况,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学校决定,以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为契机,对该专业开展专业自查工作。
请相关学院认真开展专业上报和专业自查工作,填写《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附件2)、《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11月11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厚德楼209室),电子文档通过钉钉发送给胡琦。学校将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提交上级。请学院务必依照审核标准(见附件1)对专业进行严格自查。
附件:
1、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标准
2、《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
3、《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