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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1-04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面向2017年立项建设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学校将在学院(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选,最终择优推荐1门特色示范课堂。课堂所在专业为除农学、医学、工学、理学、艺术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之外的哲学社会科学本科类专业。
二、 申报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申报材料要体现学校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要求结合学校开展的“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学习教育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色活动,同时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以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其他要求详见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附件1和附件2)。
三、 申报程序
请各学院(部)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于2018年1月9日前将《“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附件3)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望院A20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haixia@zisu.edu.cn。
联系人:郑海霞 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18年1月4日
附件1:
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
附件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
附件3:
“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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