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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01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评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学科和专业国际化建设,提升外语课程建设质量,现开展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课程应是面向来华留学学历生或同时面向我校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不含短期培训项目和游学项目等课程),原则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其中高职高专校应体现高职高专的办学定位和教学特色。
2. 申报课程应有相关全英文授课专业作为支撑,申报课程应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质量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突出成绩。
3. 申报课程应有高水平的课程负责人和优秀的教学团队,其中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教学团队授课应受到学生高度肯定,形成鲜明的课程特色,在全国高等学校来华留学教育课程建设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4. 课程支撑网站应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和主讲教师简历以及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有师生互动环节。
具体可参阅附件1、附件2。
二、申报数额
我校申报课程限额为3门。
三、时间安排
课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5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3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望院A20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haixia@zisu.edu.cn。
联系人:郑海霞 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评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通知
附件3:
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
附件4:
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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