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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外国语学院2013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0-22 点击数:
浙外院教〔2013〕21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为了培养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合理、教学水平高的双语教学师资,形成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接轨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借鉴意义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国际竞争意识和能力,培养国际化应用人才,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13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与授课方式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指在教材、授课、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中同时使用汉语和英语并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开展课堂教学的课程。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授课方式还可以参考以下形式:部分播放世界知名大学的公开课视频(如网易公开课),教师就重要知识点加以阐述与引申;采用同类课程国外知名大学教师上课教材、教案、习题、课外阅读材料等相关材料进行教学等。
二、申报范围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申报范围为我校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但语言类专业使用本专业语言教学的课程、公共英语课程和专业英语课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双语教学运用的外语语言为英语。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课程内容适合采用双语教学,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2.课程的负责人要有较高的外语水平,或具有海外留学、访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3.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4.所有立项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每学年至少开设一次。
5.学校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
三、材料上交和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3年11月8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3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行政楼110室),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zxy430@zisu.edu.cn。报送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二)电子材料。内容包括:
1.申报表的电子文档;
2.其他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四、其他
1.《浙江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2.教务处将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一起开设有关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与建设的工作坊,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可报名参加,活动将计入教师培训学分。
联系人:祝晓瑜;联系电话:88218263。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表
附件2: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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