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1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3-11 点击数:

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启动2011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体育部: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为了培养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合理、教学水平高的双语教学师资,形成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接轨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借鉴意义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国际竞争意识和能力,培养国际化应用人才。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11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2011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面向所有学院,每个学院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均可申报,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
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3.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4.学校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提供与精品课程相同的经费资助。
三、申报办法
采取书面材料与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各学院应在2011年3月底之前将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网络申报材料(课程录像可以暂缓)一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办公室(行政楼110室)。报送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2011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网络材料。内容包括:
1.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超过100MB);
2.附件1的电子文档;
3.其他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钱伟,电话:88218263。
附件1:2010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2: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1年3月10日




附件1:关于启动2011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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