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2018年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12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见附件)精神,2018年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项目要围绕“十三五”期间我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应用型建设、国际化建设等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二、立项方式及名额分配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教学改革项目分两批立项。今年组织开展第一批项目立项工作,立项方式继续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2018年我校高等教育“十三五”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额为8项。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立项范围和选题,面向全校教师公开申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选出8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经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和校内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推荐比例将占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管理
  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项目获得立项后,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学校将在每年下半年对未结题项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10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和处理情况报省教育厅。
  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要求在浙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并提交结题报告书。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于9月13日前由教学秘书统一将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份送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haixia@zisu.edu.cn,不接收教师个人提交材料。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联系人:郑海霞;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2: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3: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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