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的通知

作者:刘 天 时间:2022-10-16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对接高教强省战略和高质量本科教育建设,支持立项一批省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加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和高水平教学团队、高质量新形态教材及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课堂教学,发挥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示范作用,引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建设重点

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突出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和非通用语种等紧缺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跨学科、跨校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按教学改革分11个领域,详见申报书(附件2)。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已分两批单独立项,本次不再立项。

三、推荐名额及评审上报

本次我校共有10项推荐名额。立项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

向省教育厅推荐前,我校将进行校内公示,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

四、申报要求

1.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 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3. 各学院(部)至少推荐1项项目,超过1项的,要求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后排序上报。各学院应组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积极申报。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

五、申报材料

1. 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项目主持人递交相应的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学院(部)填写申报推荐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附件1,一式1份)。

(2)电子材料:以上纸质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书要求Word格式,推荐表要求Excel和PDF签字盖章版),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姓名-项目名称”

2. 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汇总上述材料于2022年10月24日(周一)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刘天处(厚德楼209室),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电子材料使用钉钉报送。

联系人:刘 天 电话:88213051


附件1: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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