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外国语学院第八届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 天 时间:2022-11-10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浙江外国语学院第八届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教学名师奖(含课程思政名师)。承担我校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2.教坛新秀奖。承担我校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0日后出生)的教师。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坛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教学名师奖(含课程思政名师)参评教师须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为本专科学生授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连续3年及以上讲授专业(通识)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每年授课时数不少于128学时。具体要求和条件参照《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管理办法(含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2.教坛新秀奖。参评教师须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为本专科学生授课。连续3年及以上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专业(通识)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程教学任务,近3年每年主讲全日制本专科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60学时以上(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具体要求和条件参照《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坛新秀奖评选管理办法(含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3.参评教师在2020年和2021年内至少有一次教师教学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

三、评选名额

校级教学名师奖(含课程思政名师)2名,校级教坛新秀奖5名。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表自荐申报。

2.学院(部)初审: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学院教学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审议并排序,统一推荐至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对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教学情况等进行审核,对于虚报材料、硬性指标不达标、不符合评选条件等推荐人选,取消其参评资格。

4.随堂听课:组织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对推荐人选进行随堂听课,针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

5.校外专家评审:组织校外专家组查阅申报材料,对推荐人选教学成就、学术素质等进行综合评审。

6.校教学委员会评定:结合申报材料,综合考虑随堂听课和专家评审结果,校教学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投票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7.公示发文:在教务处网站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五、组织安排

1.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参评教师递交相应的申请表(须签字)(一式3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学院(部)填写申报推荐人选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一式1份)。

(2)电子材料:以上纸质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要求Word格式,推荐人选汇总表要求Excel)。申请表统一命名为“姓名-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

2.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好校级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的推荐工作。

请各学院(部)汇总上述材料于2022年11月21日(周一)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刘天处(厚德楼209室),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双肩挑领导申报材料报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及上交。电子材料使用钉钉报送。

联系人:刘 天  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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