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15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发现我校在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学校安排,定于4月18日至4月22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检查管理规定》(浙外院办〔2015〕31号)文件规定,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内容为教学进度、教学秩序、教学工作规范性、教学指南、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及执行情况,本次检查重点主要为三个方面:1、毕业生成绩审查工作;2、毕业论文相关工作:毕业论文初稿审定及查重准备工作;3、2012年设立的5个专业的自评情况。以上内容请各学院(部)在检查中予以具体落实。
  二、组织与实施
  1.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将进行抽查。各学院(部)应通过专题研讨、教研活动、座谈会、听课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教学现状及问题。鼓励各学院(部)围绕期中教学检查开展主题特色活动。
  2. 学校成立校级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
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有关人员和各学院(部)分管教学领导等为主要成员,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可抽调有关部门的其他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3. 学院(部)成立由分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院(部)教学检查小组。学院(部)教学检查小组根据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的要求,拟定本学院(部)的教学检查计划,做好本学院(部)的教学检查工作,并将学院(部)的教学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学检查小组汇报。
  4.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按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安排检查重点内容、检查形式及时间,组织听课评议活动,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等。座谈会必须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组织。
  5.各学院(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6.教务处对各学院(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教务处将以《教学简报》等方式公布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应认真安排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附安排表)。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并于5月6日前将两份纸质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行政楼114室),电子稿发送至hq1991@zisu.edu.cn。

                                                             教务处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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