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25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发现我校在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学校安排,定于10月31日至11月4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检查管理规定》(浙外院办〔2015〕31号)文件规定,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内容为教学进度、教学秩序、教学工作规范性、教学指南、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及执行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1.结合此次浙江省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工作,请各学院(部)继续督促检查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案、课程教学指南、讲稿、教学用PPT、教材、授课表、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表)的准备完善情况;2.结合2017年下半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检查近三年的试卷和毕业论文规范情况。
二、组织与实施
    1.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将进行抽查。各学院(部)应通过专题研讨、教研活动、座谈会、听课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教学现状及问题。鼓励各学院(部)围绕期中教学检查开展主题特色活动。
    2.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副处长、各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和教学督导等为成员。
    3.各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由学院(部)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系主任、学院督导、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检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拟定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教学自查工作,向学校教学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及报送相关材料。
    4.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按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安排检查重点内容、检查形式及时间,组织听课评议活动,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等。
    5.各学院(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向学校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6.教务处对各学院(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教务处将以《教学简报》等方式公布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应认真安排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并于10月31日至11月4日开展院系自查工作,学校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2.各学院(部)根据检查情况填写《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情况汇总表》(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于12月9日前将2份上述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郑海霞(望院A209室),电子稿发送至haixia@zisu.edu.cn。



                                                                            教务处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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