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教务处介绍
领导介绍
科室职责
工作安排
教学建设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项目
评优评奖
教学简报
公选课管理
其他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排课排考
学生评教
教学业绩考核
教学状态数据
等级考试
培养方案
其他
成绩管理
实践教学
实验室管理
实践教学
其他
学科竞赛
毕业论文(设计)
文件下载
教育部发文
教育厅发文
学校发文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办事流程
网站首页
>
教学建设
>
其他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27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学校教学检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浙外院办【2015】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现启动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的重点是本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各项教学资料的完善和规范情况,如教案、教学大纲、听课记录等;
2.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情况;
3.考试情况,如命题(防范题量过轻、考试过松现象发生)、监考、阅卷、成绩统计、试题库建设与管理、试卷事后评审和抽查、学生考风考纪、诚信教育等;
4.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下学期开课、任课、排课准备情况。
二、组织与实施
1.期末教学检查以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将进行抽查。各学院(部)应拟定计划,加强领导,充分调动教师、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把教学检查落到实处。
2.各学院(部)成立期末教学检查小组,由学院(部)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系主任、学院督导、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检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拟定本单位期末教学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教学自查工作,向学校教学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及报送相关材料。
3.各学院(部)成立期末考试巡考小组,做好期末考试选考安排。
4.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学院(部)期末教学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安排检查重点内容、检查形式及时间。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于2016年12月27日至1月15日开展院系自查工作,学校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2.各学院(部)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填写《期末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并于1月15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望院A209室)。
联系人:郑海霞 联系电话:88213051
附件:期末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1:
期末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上一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
教育部
浙江省教育厅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广东外贸外语大学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