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学校教学检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浙外院办【2015】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现启动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的重点是本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各项教学资料的完善和规范情况,要求对本学院(部)所有教师的教案、教学大纲、听课记录进行检查并填写《教学资料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除相关资料完善和规范外,也要通过检查督促教师规范课程思政改革等有关要求;
2.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情况;
3.考试情况,如命题(防范题量过轻、考试过松现象发生)、监考、阅卷、成绩统计、试题库建设与管理、试卷事后评审和抽查、学生考风考纪、诚信教育等,重点关注考试时间调整后相关的工作安排;
4.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下学期开课、任课、排课准备情况。
二、组织与实施
1.期末教学检查以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将视情况进行抽查。各学院(部)应拟定计划,加强领导,充分调动教师、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把教学检查落到实处。
2.各学院(部)成立期末教学检查小组,由学院(部)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系主任、学院督导、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检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拟定本单位期末教学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教学自查工作,向学校教学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及报送相关材料。
3.各学院(部)成立期末考试巡考小组,做好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4.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学校总体要求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安排检查重点内容、检查形式及时间。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开展院系自查工作,学校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2.各学院(部)于2024年1月23日前将下列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厚德楼209室),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给胡琦。
(1)《教学资料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2)《期末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胡琦 联系电话:88218263
教务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