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教务处介绍
领导介绍
科室职责
工作安排
教学建设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项目
评优评奖
教学简报
公选课管理
其他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排课排考
学生评教
教学业绩考核
教学状态数据
等级考试
培养方案
其他
成绩管理
实践教学
实验室管理
实践教学
其他
学科竞赛
毕业论文(设计)
文件下载
教育部发文
教育厅发文
学校发文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办事流程
网站首页
>
教务管理
>
学籍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5-1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6年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审核程序
2016年毕业生采用“URP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毕业审核。
二、资格审查
(一)毕业资格审查
审核内容:总学分、分类学分(公共必修课、四个模块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外语技能课、教师技能课程、自主实践课程、必修实践课程)。专科生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审核。
申请毕业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类别学分,并符合其他毕业资格条件。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要求者、尚未解除留校察看者均作结业处理。
(二)学位资格审查
审核内容:按毕(结)业、学位外语、处分情况逐项进行。具体要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外院【2014】48号)第三、第四、第五条。
曾受记过处分学生达到学位授予细则第三条要求者,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受记过处分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对递交材料进行审核,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签字盖章,最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材料填报
二级学院6月3日前完成毕业终审与学位终审工作,上交《2016届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2016届毕业学位统计表》报教务处,同时发电子稿一份至zhengqun@zisu.edu.cn。结业学生须在“结业原因”栏中列出未通过的课程及分数,不授予学位学生须注明具体原因,毕业班成绩总表同时上交。
各学院提交的审核表和统计表必须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学院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学校将依据学院毕业审核结论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其他说明
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者,可申请结业或延期毕业。申请结业者颁发结业证书,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未通过课程可换领毕业证书。依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六条,结业学生结业后1年内经过返校考试而换发毕业证书,且符合第三条其他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申请延期毕业者纳入下一级管理,在校时间不得超过最长年限。凡申请结业、延期毕业的均需提交书面申请。
2015届结业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补申请学位者由学院单独提供学生本人申请表、学院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与2016届毕业审核结果同时报送。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1:
附件:《 2016届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2016届毕业学位统计表》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201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网上校对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
教育部
浙江省教育厅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广东外贸外语大学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